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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倡导消费者购买有qs标识的食品,自觉抵制无证食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护意识,曝光一批无证生产、销售、及经营性使用无证产品的企业、商户。
三、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本次执法检查范围是:
(一)粮食加工品(包括小麦粉、大米)。
(二)食用植物油。
(三)调味品(包括酱油、食醋、味精)。
(四)肉制品。
(五)乳制品(包括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六)饮料(含瓶、桶装饮用水)。
(七)方便面。
(八)饼干。
(九)罐头。
(十)冷冻饮品。
(十一)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
(十二)膨化食品。
(十三)糖果制品。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