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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业、草业生态环境建设。
1.天然林保护工程。主要在“五河”中上游及其生态环境脆弱的19条二级支流的源头和两侧,大中型水库集水面、鄱阳湖周围及主要山脉脊部及其它易破坏、难恢复的生态脆弱地段,实行天然林保护。规划保护天然林3700万亩,占全省天然林面积的50%。
2.长江防护林工程。对分别以兴国、贵溪、宜春为中心的64个县(市)重点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并申请列入国家二期长江防护林工程计划。规划工程规模1600万亩。建设期为2001--2050年,其中,近期完成370万亩,中期完成630万亩。同时,继续实施九江市所辖6县(市)的中德长防林工程。
3.珠江防护林工程。对我省属珠江流域的安远、寻乌、全南、定南4县,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