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05 浏览 33763 次
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既要有近期的建设重点,又要有远期的奋斗目标,同时,要把全方位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我省当前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按照全面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主要分步实施以下重点建设工程。

  (一)林业、草业生态环境建设。

  1.天然林保护工程。主要在“五河”中上游及其生态环境脆弱的19条二级支流的源头和两侧,大中型水库集水面、鄱阳湖周围及主要山脉脊部及其它易破坏、难恢复的生态脆弱地段,实行天然林保护。规划保护天然林3700万亩,占全省天然林面积的50%。

  2.长江防护林工程。对分别以兴国、贵溪、宜春为中心的64个县(市)重点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并申请列入国家二期长江防护林工程计划。规划工程规模1600万亩。建设期为2001--2050年,其中,近期完成370万亩,中期完成630万亩。同时,继续实施九江市所辖6县(市)的中德长防林工程。

  3.珠江防护林工程。对我省属珠江流域的安远、寻乌、全南、定南4县,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