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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创造良好消费环境。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集中力量做好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茶叶、酱腌菜、糖果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将所有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围,并逐步开展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