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29 浏览 23527 次
作为全国和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工作要先行一步,总结经验后在全省推开。

  (十)由省质监局牵头,省工商局、卫生厅配合,对全省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普查和抽检;由省工商局牵头,省质监局、卫生厅配合对全省儿童食品销售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的食杂店)以及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进行全面普查和抽检。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要坚决打击,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儿童食品的日常监督抽检,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抽检计划、明确抽检对象(品种和项目),并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抽检对象。

  (十一)由省新闻出版局牵头,会同省工商局、公安厅、质监局开展全省食品包装标识印刷业整治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印制食品包装标识印刷企业。

  (十二)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农村地区存在的食品作坊和食品零售商店、饮食店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抽检。

  三、2005年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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