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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的主要工作
1.继续大力帮扶福建辖区鳗鱼企业整改到位,达到恢复出口要求,并尽快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2.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人才优势,做好出口加工用养鳗场、饲料厂的备案工作,与农业、渔业部门协作,共同抓好养殖源头,完善鳗鱼养殖、加工直至出口的全过程监控体系,促进出口。
3.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培训,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自我把关能力,确保出口鳗鱼安全卫生质量。
4.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将国外有关要求、风险预警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和企业,分析国外技术措施,提出对策建议报省政府,使政府和企业提前应对。
5.加强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开展新检测项目、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为鳗鱼出口提供技术保障。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地市的主要工作
1.加强对鳗鱼饲料、药物等渔用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在开展渔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