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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监督、管理。
七、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应严格履行程序。需要向农民筹资投劳的项目、数额等事项,村民委员会应于当年第一季度提出项目具体预算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表决通过。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参加。
筹资投劳决定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应将筹资投劳的项目内容、项目收支预算、数额填入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申报表,连同村民会议表决结果,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镇)政府审批,并报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经批准通过的一事一议筹资投劳项目、标准应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由村民委员会分发到户。
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