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19 浏览 25157 次
3.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各市耕地保有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情况。(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经委、省环保局、统计局)

  4.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市、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牵头责任单位:省人事厅)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1.加工制造业重点工程。

  装备制造业、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安庆四建四改四配套工程、生物质能源和材料工程、煤制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化肥原料路线及动力结构调整、农药结构调整、橡塑制品加工等。(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2.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重点工程。

  粮食加工、油料加工、肉类加工、乳品加工。(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林浆纸一体化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

  大型商品粮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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