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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定期公布各市耕地保有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情况。(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经委、省环保局、统计局)
4.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市、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牵头责任单位:省人事厅)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1.加工制造业重点工程。
装备制造业、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安庆四建四改四配套工程、生物质能源和材料工程、煤制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化肥原料路线及动力结构调整、农药结构调整、橡塑制品加工等。(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2.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重点工程。
粮食加工、油料加工、肉类加工、乳品加工。(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林浆纸一体化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
大型商品粮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