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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种养业良种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村沼气。(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农村公路建设。(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
农村绿化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体系。(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配合)
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
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农村通信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
4.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全面增加交通有效供给,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