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
下一主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
【颁布日期】1998-02-12
【实施日期】1998-02-12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1998年经营抽纱制品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
外经贸管配函字[1998]第43号
1998年2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局,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各部委直属公司:
为在维护我国抽制品出口经营秩序的基础上,增强我抽纱制品的出口竞争能力,进一步扩大出口,根据我部《抽纱制品出口管理暂行规定》〔(1997)外经贸管发第614号〕有关规定,现将《1998年经营抽纱制品的出口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抽纱制品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一)、(三)款的规定,确定1998年直接经营抽纱制品出口企业为:(一)按海关统计,94、95、96三年抽纱出口金额大小排序,达到全国出口总金额的60%、平均出口额达50万美元的前若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