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边销茶计划管理和市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19 浏览 24460 次
供应,计划指标均落实到品种,落实到合同。

  边销茶收购采用合同定购方式。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方面支持,积极扶持生产;各地银行要积极给予信贷方面的支持。

  边销茶调拨实行经济合同制。商业部按立法程序制定《边销茶调拨合同实施办法》。各地要严格执行。

  在保障计划供应和正常库存情况下,产区可组织部分货源供应出口(包括现汇和易货贸易),边销茶供应出口要列入计划,经商业部审查同意,再由出口部门办理出口事宜。

  三、加强边销茶价格管理。边销茶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原料收购价由国家物价局、商业部制定下达。成品调拨由商业部制定下达。销售价由有关省、自治区确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和商业部备案。

  有的销区为保持边销茶供应的稳定和少数民族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造成经营企业政策性亏损的,其亏损部分应争取由地方财政列入财务计划,给予企业补贴。

  四、加强边销茶市场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物价、税务、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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