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物资总局、林业部印发《关于节约使用、合理利用木材和采用木材代用品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22 浏览 25376 次
其他非木包装。

  (三)开展包装箱的科学研究工作,改革包装箱型,简化包装规格,逐步实现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

  (四)凡能够使用集装箱(架)或托盘的产品,均应采用集装运输。

  (五)积极推广散装水泥运输。

  第十四条 家具用材

  (一)根据经济、实用和美观的原则,扩大对人造板特别是刨花板的使用。

  (二)积极采用钢材、轻金属、竹材和塑料等材料生产家具。

  第十五条 车辆、船舶用材

  (一)根据安全、耐用和实用的原则,应从设计上积极采用金属材料、刨花板及其它非木代用品建造各种车辆和船舶。国内船舶上层内装修做到基本上不用木材。

  (二)铁路车辆、汽车、船舶等进行大修时,凡是能够不用木材的应当逐步将使用木材的部位或部件改用金属、塑料、玻璃钢等材料代替。

  (三)沿海、内河、湖泊的渔船和运输船只,积极推广使用钢丝网水泥船、钢壳船、玻璃钢船。

  第十六条 采矿和地下工程,应积极发展非木材支护<

1  2  3  4  5  6  7  8  9  10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