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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5-08-25
【实施日期】2005-08-2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0号
[2005]第120号
2005年8月25日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余庆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余庆苦丁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余庆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余庆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余政发[2004]4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贵州省余庆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海拔400至800米地区,混交群落的中下层,具有较强的耐荫性,较为潮湿的环境,ph值5至7微酸性石灰土壤中。
(二)栽培管理。
1.耕作:密度为1000至1200株/666.7㎡(亩)。适时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松,施肥以有机肥为主,666.7㎡(亩)施农家肥2000kg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