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狠抓源头、严格把关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30 浏览 24026 次
市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开展对无证生产米、面、油、酱油、醋产品的执法检查,对销售无证食品行为的查处。对所有列入整治重点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进行一次普遍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实施强制检验。对综合履行各项食品审批许可、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做到不解决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绝不罢手。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通报、公告、曝光、强制收回、整改复查、责令停产、吊证、处罚、移送以及向上级报告等各项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制度。对无证无照、安全卫生条件差和造假的企业、作坊等,要坚决关闭和清除。对查明属于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人员操作等客观原因造成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要督促企业彻底解决和纠正,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查明属于主观故意等原因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必须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监督整改,该停产整顿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彻底或停产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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