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31 浏览 33281 次
术措施、物质保障”;建立健全口岸疫情信息体系、口岸疾病控制体系、口岸卫生监督体系和卫生保健体系;做好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网络建设。

  3.强化陆、海、空港卫生检疫工作。陆路边境9局重点加强疫情严重的边境地区的口岸防病工作,做好鼠疫联防、疟疾监测、登革热联防,以及艾滋病高发地区的艾滋病监测工作;沿海11省15局加强入境船舶集装箱携带传染病传播媒介的控制,加强对蚊媒传染病西尼罗热和登革热、鼠媒传染病等疫病及媒介的控制,对携带媒介的船舶要根据wto/sps、tbt原则,有针对性地向发航港所在国家和地区提出技术性措施风险预警;各空港口岸机构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疫情信息,重点加强来自或前往疫区出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和旅行卫生保健。

  4.加强出入境口岸卫生监督,做好反恐怖工作。做好口岸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制定卫生处理工作规程,重点抓好卫生处理用药安全管理。继续做好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工作。重点做好旅检口岸,特别是重点口岸及环北京地区口岸的核辐射、生物等反恐工作。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