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开展茶叶市场整顿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饮茶安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2 浏览 25042 次
属超标茶叶、经营过期变质茶叶或标注不规范等行为,打击在茶叶经销中加入有害着色剂、非食品原料等行为,打击茶叶经营中的虚假广告行为,打击茶叶经销中假冒商标、地理标志以及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放心饮茶。此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茶叶加工点按标准生产、加工茶叶,为发挥龙头茶叶企业作用、组建茶叶生产加工经济实体提供便利条件,为茶农增收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对茶叶经营行为的监管,认真落实茶叶市场管理制度。近期内,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迅速摸清茶叶市场基本情况,在2007年 4月初至7月中旬,开展对茶叶经营者的清理整顿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要进一步督促和检查茶叶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不合格茶叶退市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制度、茶叶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茶叶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努力实现对茶叶市场的准入、交易和退出的过程的监管。

  四、有针对地开展流通领域茶叶质量定向

1  2  3  4  5  6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