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检验检疫机关所属70家实验室承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检验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2 浏览 28964 次

  传真:0371-5997350

  联系人:鄂会清

  29、内蒙古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微生物实验室

  检验范围:罐头、食品、饮料、蜂制品、肉类、调味品、化妆品

  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466号 邮编:010010

  电话:0471-4306904 传真:0471-4305163

  联系人:刘中学、苏庆

  30、辽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石油化工实验室

  检验范围:石油、化工品

  地址:大连市人民路81号 邮编:116001

  电话:0411-2633293 传真:0411-2807754

  联系人:姜春丽

  31、辽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矿产品金属材料检验实验室

  检验范围:矿产品、铁合金、金属材料、金属及有色金属

  地址:大连市人民路81号 邮编:116001

  电话:0411-2637516 传真:0411-2637516

  联系人:万秉忠

  32、吉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仪器分析实验室

  检验范围:食品、农畜产品、轻工产品、化工产品、金属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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