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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样必须标明样品的采样日期、批号(包装食品)、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采集的数量应能反映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项目对样品量的需要,粮食、蔬菜、水果应是当地新上市的产品,散装样品均采集3份,粮食每份数量1.5kg(干重)、蔬菜每份数量1.5kg(鲜样)、水果每份数量2.5kg(鲜样)、肉类每份数量2.5kg(鲜样)、鲜奶每份数量1kg、蛋类每份数量1.5kg、茶叶每份数量1kg、植物油每份数量500g。
1.2 采样容器根据检验项目选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制品。器具和容器类要先用洗涤剂,然后用硝酸(1+1)充分洗涤,最后用蒸馏水冲洗晾干备用。
1.3 液体、半流体食品如用大桶或大罐盛装者,应先充分混匀后再采样。采样数量为1-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