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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标准专业委员会专业标准工作范围
(一)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负责涉及食品安全、卫生、营养和保健功能的技术要求及其检验方法、食品安全性评价程序、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业的卫生要求、食物中毒的预防诊断等卫生标准。
(二)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环境污染健康危害、污染控制技术、室内环境卫生、卫生防护距离、保健用品等卫生标准。
(三)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负责职业有害因素接触限值及配套检测方法、职业卫生防护标准、职业卫生基础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通用条件等卫生标准。
(四)卫生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
负责放射卫生防护基础标准,电离辐射、核设施及其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卫生防护标准,放射工作人员、公众、接受放射诊疗的患者和受检者的放射卫生标准,涉及放射性的产品、仪表的放射卫生标准,放射防护器材、仪表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