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5-02-09 浏览 28880 次
价格高于出厂价格,而且又应当缴纳营业税的产品,应当按照出厂价格征收产品税。

  (二)企业生产销售带包装的产品,除准予扣除包装物成本征税的产品外,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产品销售收入中征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以便收回周转使用,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产品销售收入中征税。但是,纳税单位应按规定的期限,对包装物押金及时进行清理,将不予退还的押金转作产品销售收入,按销售的产品所适用的税率征收产品税,如果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企业又另外收取押金,该项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不征收产品税。

  对准予扣除包装物成本征税的产品,所用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包装物,应当按照所扣除的金额和包装物的适用税率征收产品税。

  (三)煤矿向购货方收取的煤炭“维简费”,如果不列作企业销售收入,而是交由主管部门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对此项“维简费”不征收产品税。

  三、关于土糖、土丝、土布、土纸的纳税问题

  商业部门收购的土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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