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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婚姻登记
1.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婚姻登记:指在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案件。
2.港澳同胞数:指报告期内,经辖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结婚,婚姻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居住在港澳的人数总和。
3.台胞数:指报告期内,经辖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结婚,婚姻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居住在台湾的人数总和。
4.华侨数:指报告期内,经辖区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结婚,婚姻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居住在国外,但仍保留中国籍的人数总和。
5.外籍华人数:指报告期内,经辖区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结婚,婚姻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中国血统,居住在国外,加入外国籍的人数总和。
6.外国人数:指报告期内,经辖区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结婚,婚姻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