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部“三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2 浏览 25898 次
制订商业政策、法规和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宏观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多种经济成份和各种流通渠道的商业活动。

  商业部对城乡市场的安排,要逐步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运用好国家赋予的调控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对城乡市场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进行协调。管好粮、棉、油、糖、肉、化肥等关系国计民生重大商品的平衡和市场敏感商品的调节。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重大商品的国家储备和进出口。拟订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工农业生产和稳定市场的各种政策措施。

  商业部的政企职责要分开,权力要下放,由既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又管一部分经营业务,转变为政企、政事分开。对企业、事业单位要简政放权,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商业部行政机构行使政府职能,把经营业务分解转移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逐步实现主要研究制定商业战略、发展规划、商业政策、商业法规,组织市场调控,管理社会商业,实施商业体制改革、商业科技教育、商品质量监督等大的政策措施。

  商业部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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