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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贯彻执行国家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的购销政策,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统筹安排关系国计民生商品的市场平衡;掌握一定数量市场敏感商品的原材料,协调组织委托加工和市场调节,推动再生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
5.编制主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管好用好国家批给商业部的市场外汇。参与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进出口。
6.参与建立国家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和应急临时商品的调拨制度,提出储备任务,管理国家储备商品。
7.协调地区、部门间不同经济成份商业的发展和经济关系;对各种经济成份的商业活动,各条流通渠道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逐步了解整个商业活动的主要情况,掌握宏观调控必要的生产和流通的数据。
8.按照国家规定的物价管理权限,对由商业部管理价格的商品,要按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状况,适时调整购销价格。需要通过价格保护生产、平抑市场物价时,有权动用市场调节基金。协同工商、物价部门加强市场物价管理、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