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垦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02 浏览 23506 次

【颁布日期】2008-05-12

【实施日期】2008-05-12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垦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办垦[2008]第34号

2008年5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州、南京、昆明市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拉尔、大兴安岭农(牧)场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做好2009年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改变代编预算现状,现将2009年农垦、“学生饮用奶计划”、“南亚热带作物”等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垦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专项经费的申报工作。各垦区和有关单位应由财务部门统一办文申报,要求每个专项都要附有申请报告,并按指南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时将经费申请报告及申报书报送我部农垦局。

  附件:

  1.2009年农垦农业技术推广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2.009年农垦国有土地确权与管理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3.2009年农垦工业信息化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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