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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4-01-06
【实施日期】2004-01-06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全文】
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和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名单的通知
农垦发[2004]第1号
2004年1月6日
广东、海南、广西、福建、四川、贵州、湖南省(自治区)南亚热作办,云南省热区开发办公室,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为了扶持我国南亚热带作物(简称热作)优势产业,提高热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热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理开发和利用南亚热带地区(简称热区)资源,促进热作产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管理办法》(农办垦[2001]2号),我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审,共批准福建省永春县芦柑生产基地等26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国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名单见附件一),云南省热带作物研究所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等7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国南亚热带作物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名单见附件二),现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