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卫生质量管理禁止污染食品上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1 浏览 27146 次
》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城乡市场上市蔬菜卫生管理,对于经营农药残留超标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蔬菜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进入集贸市场直销蔬菜的菜农要建立档案管理,相对固定摊位,核发统一的蔬菜销售胸卡,以便监督。

  四、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食品质量检测标准做好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工作。在全省23个城市蔬菜批发市场设立或委托设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点,重点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根据福建省《无公害蔬菜通用标准》中规定使用的速测检验法和检验规则检测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量,对经营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给予处罚。

  五、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产养殖企业使用饲料和药物的管理,禁止污染物超标的水产品上市。对于贝类产品生产,要严格执行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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