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福建省人民政府第62号
下一主题:福建省人民政府第60号
加强中介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深化农村供销社改革,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引导农户进入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中的积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扶持农村的个体运销大户、民间运销组织和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发展,真正发挥连接农民与企业、农民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
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逐步从种植业向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和小城镇转移,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必由之路,也是充分利用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需要。当前,要利用农产品供给充足的有利时机,适当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
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要以“高、大、外、新”为发展重点,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推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系列开发,培植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服装、纺织、食品、机械等传统产业的工艺和技术升级,努力培育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