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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小城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要以区域中心城市、县级小城市、大城关、中心镇的集聚发展为重点,实行点轴发展的城镇化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小城镇发展的“十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编制、调整和完善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各项配套建设的具体规划。当前重点发展县城和有基础、有潜力的建制镇,充分发挥这些中心城镇的作用。切忌一哄而上,乱铺摊子。深入开展旧村改造与新村建设,扶持建立一批市、县级的“精品村”、典型村,并不断总结推广。
发展小城镇的关键是发展经济。要以产业为依托,在加工、贸易和旅游等方面形成有特色的主导产业,特别要与发展乡镇企业和专业市场、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