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四部门关于我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5 浏览 28032 次
作,增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外向度。力争到2005年,农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林牧渔业产值与种植业产值比从现有的57:43调整为70:30;主要农产品在依靠科技提高单位产量和总产值的同时,优质品率从现有的不到60%提高到70%。

  (一)粮食

  调整粮食生产结构必须从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继续坚持“立足省内为主,适当调入为辅”的方针,稳定播种面积,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压缩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品质差的品种,引导和鼓励农民增加市场适销的优质粮和名特优杂粮生产。

  1.大力发展优质稻。按照“提高品质,兼顾单产;突破早籼稻,改良中晚稻;适度开发一级米,重点发展二级米,加快淘汰劣质米”的原则发展优质稻,力争到2005年,全省米质达部颁二级优质米的优质稻播种面积占稻谷总面积的60%左右;其中,早稻米质达部颁二级以上优质米品种的播种面积占早稻总面积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中晚稻基本为优质米。同时,在闽西北产粮区、大中城市郊县,以连片几个乡镇的方式建立万亩以上的优质稻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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