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7 浏览 27975 次
人民血脉相连,两岸的农业合作与交流源远流长。开展闽台农业合作,不仅可利用两地自然、地理、人文优势,以福建独特的自然社会和经济资源,引进台湾及国外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设备、资金和经营管理经验,输出农副产品占领国际市场,逐步实现海峡两岸农业生产要素、农村自然资源和农产品市场的优势互补,以加快福建农业现代化步伐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而且对促进海峡两岸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繁荣带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福建把闽台农业合作作为对外开放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台湾先进品种、技术、设备及资金的引进和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我省农业的一大特色。为充分发挥闽台农业合作优势,加快国家“两部一办”(外经贸部、农业部、国台办)批准的海峡两岸(福州、漳州)农业合作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的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两部一办”批建实验区的要求,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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