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7 浏览 27979 次
运销的组织化程度,使各类大宗农产品的种植、收购、加工、贮运、销售基本实现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

  5.农业科技信息开发研究中心

  依托国内外相应研究机构和两岸专家、学者、企业家及科技人员,收集并发布最新农业科技信息,对符合我省农业发展新技术,开展引进、消化和创新研究,为我省农业的持续发展储备技术,组织农业科技培训。

  6.示范项目基本达到现代化目标

  示范项目的农田基础设施基本规格化,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设施化、机械化。生产品种、技术、设备基本达到九十年代国内外先进水平,农产品加工、保鲜、包装、运销组织和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基本达到台湾现有水平。

  二、规划布局

  根据福建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和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的特点,本着“立足基础,突出重点,消化创新,注重辐射”的原则,以海峡两岸(福州、漳州)农业合作实验区为中心,多点实验,以点带面,全方位推进农业引进合作,把福建建成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先行区域。

  (一)福州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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