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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山区环境保护应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依法加强对耕地、森林、水源、矿产资源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推广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加强对重点林区封山育林的管理,搞好造林更新,建设防灾抗灾绿色屏障。各级财政要增加生态林建设的投入。加强对大樟溪、梅溪、闽侯大目溪和敖江等主要流域的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期分批组织对污染比较严重的乡镇企业进行达标治理和关停并转。对新上重点工业项目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加强对山区采矿业的管理,实现山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