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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今明两年,加快对现有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整合,清理整顿检测机构,尽快实现“资源共享,设备共用,成果共有”,并逐步向农产品检验检测市场化运作目标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依靠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推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构筑省、市、县相配套,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相衔接,覆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督检测、受托检测和自我检测相结合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督促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自测,推广全过程质量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产地质量快速检测检疫体系建设,把好源头监控关。杭州、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地区要从主要农产品开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认证是一种提供产品信誉的标志制度,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农产品质量认证手段、措施和程序,省有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