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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财税局对外贸企业的所得税实行季度缓交,年终清算征收的办法,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
二、对全市工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骨干出口产品予以重点扶持,以保持我市工农业生产和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由于国家连续两次下调出口退税率,我市部分骨干出口产品受到严重影响。如活猪、水产品等农产品由原退税率13%降至3%,茶叶、蔺草制品、竹木制品、水煮笋、棉纱、毛纱、毛麻条、丝、混纺纱等由原17%降至6%。这些商品是我市传统出口商品,年出口额约2亿美元,退税率下调幅度大于其它商品。这些商品国际市场提价困难,而工厂和农民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退税率大幅度降低后,工厂无力承受,产品难以出口,将直接影响工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对这些产品应予特别扶持,如增加政策性低息(贴息)贷款额度,减免地方性税收等等,具体由市外经贸委、经委与市财政局另行研订。
三、增强外贸企业发展实力和抵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