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4 浏览 25123 次
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并启动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其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的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进程,组织食品质量专项检查,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活动,受理、侦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案件,严肃处理涉案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确定重点,兼顾全面。

  食品放心工程的重点是突出源头污染治理和百姓生活关联度较高的品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点品种为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肉及其制品、奶制品等;重点环节是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在此基础上,兼顾我市其他各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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