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原材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20 浏览 24872 次
和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大力实施以竹代木,积极发展次小薪材的加工利用,开展木材节约代用。

  (三)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延长材料使用寿命。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改进和健全产品质量保障制度,努力降低残次品的产出率。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质量法治,遏制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减少原材料的损失和浪费。

  (四)加快推广使用散装水泥。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151号),完善落实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措施。巩固提高重点工程、城镇建设散装水泥使用率;积极拓展农村使用散装水泥市场。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严格执行在城市城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五)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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