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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阶段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积极引导工作,同时结合保“两节”食品安全检查开展执法检查。第二阶段要组织集中执法检查,结合开展小麦粉等15类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餐具洗涤剂、食品用香精、压力锅、食品添加剂、食用酒精和化妆品的无证查处工作。
三、要及时上报无证查处情况。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将查处无证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建议及典型案例等,分别于2007年7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报送市质量技监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郑万军;唐雄彪
电话:54035054
传真:54043542
电子邮箱:wjzheng@shzj.gov.cn
关于组织开展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