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生活资料消费品供应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县以上公司、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站三级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引进联合经营、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步伐,巩固和完善服务网络。2001年,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建设5至8个功能比较完善的村级综合服务站。
四、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把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作为当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将成立供销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市、县(区)供销合作社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一把手挂帅,做到领导、机构、人员、措施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规划,确保实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制订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通过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供销合作社经营战略的重大转变。
(三)因地制宜,选准切入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选择有资源优势、市场前景好、投资风险小、质量效益高的特色产品作为主导产业和主攻方向,项目选择做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以短平快为主,力争办一个成功一个。切忌脱离实际,一哄而起,盲目上项目、铺摊子、搞重复建设。对于重大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要特别注意坚持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要组织项目工作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确保各个产业化工程顺利实施。
(四)抓好示范,奖励先进。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搞试点,抓典型,树样板,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经验、做法,用典型引路的办法推动面上工作。同时要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宏观和微观结合上解决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激励措施,制订奖励办法,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争取支持,加强合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把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性项目纳入当地农业结构调整整体规划,力争在资金、项目、税收、人才等方面获得扶持和保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联合与合作,共同努力,促进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