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体育改革委员会、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08 浏览 25668 次
和履行合同后的产品,生产单位和农民可以自行处理,自由购销。国营商业和销合作社要通过自己的购销业务,调节供求关系,协调各种商业的经营活动。国营商业企业、供销合作社,乡镇集体商业企业、农(牧、渔、林)工商联合企业以及个体商业,要在国家法令、政策允许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竞争,不受部门分工,行政区划、经营层次的限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干预。

  整个农村商品流通的网点布局,要结合小城镇建设,通盘规划,合理设置,协调发展。要适当放宽政策,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经营商业、修理业、服务业和饮食业,方便群众生活。对那些商业网点少的边远地区和山区,更要鼓励个体商贩和农民积极运销农副土特产品和日用工业品。

  二、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

  继续减少统购、派购品种。将商业部系统现行管理的一、二类农副产品由二十一种减为十二种。统购品种仍为粮食(只管稻谷、小麦、玉米)、油脂油料(只管花生、菜籽、棉籽)和棉花(只管等内棉、棉短绒)三种。派购由十八种减为九种,即生猪、黄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