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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服务体系建设。主动掌握市场供求信息,指导农民发展“订单农业”,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为农民提供销售、加工、储运、资金等系列化、全方位、全过程的配套服务。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服务,实现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扩大农民受益空间。通过扶持各类营销、流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吸纳和培养一批农副产品经纪人,举办或参加农产品展销交易会,组织精干营销队伍,开拓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使主要或骨干的大宗农副产品的经营占市场份额的50%以上。
加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基层社,要逐步建立一套联系国内、国际的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200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信息服务网与桂林市、百色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