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2 浏览 24548 次
。兴办科技推广中心、庄稼医院和农资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按职工总人数5-10%配备生产技术指导人员。农资企业要走集团公经营的路子,建设农资商品批发市场,建立农资配送中心,发展农资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在60%以上。

  2.加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服务体系建设。主动掌握市场供求信息,指导农民发展“订单农业”,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为农民提供销售、加工、储运、资金等系列化、全方位、全过程的配套服务。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服务,实现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扩大农民受益空间。通过扶持各类营销、流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吸纳和培养一批农副产品经纪人,举办或参加农产品展销交易会,组织精干营销队伍,开拓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使主要或骨干的大宗农副产品的经营占市场份额的50%以上。

  加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基层社,要逐步建立一套联系国内、国际的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200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信息服务网与桂林市、百色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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