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4]11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6-07 浏览 25648 次
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实施淄博市优质无公害蔬菜等农产品系统工程建设与产业化开发,推广“龙头企业(蔬菜配送中心)+基地+农户”、“市场(企业)+专业协会+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无公害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加工、配送、监测、综合服务一体化。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2〕52号)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使用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大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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