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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冷藏商品除鲜鱼、鲜肉等商品外,还包括需要存放在冷藏库、冷风库、空调库的商品。
第四章 仓租和加成
第十二条 仓库的库房、仓棚、货场存放商品,均需向货主收取仓租费。仓租费按吨/天计收。一张入库单所列商品分批入库,按第一批入库的日期开始计费;一张出库单所列的商品分批出库,按最后出清的日期结算收费。
第十三条 经贸系统仓库分为四类,即港口前方周转仓库、口岸仓库、内地中转仓库、其它仓库。为避免内地出口商品盲目运到口岸或港口,上述四类仓库收费标准应有所不同,港口高、内地低(仓租标准参看仓租费率表)。
第十四条 可以露天存放的商品,上苫下垫的按普通商品费率收费,只垫不苫或只苫不垫的按普通商品费率的百分之八十收费,不苫不垫按普通商品费率的百分之五十收费。
第十五条 包仓按仓库实际面积的百分之八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