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关于供销合作社开展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县(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09 浏览 23459 次
进一步做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服务,提供一批样板。

  2.为建立健全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高效的、畅通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探索可行的途径。

  3.在全国建立起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通过引进、改良等手段,加快名、特、优、新产品的发展。

  二、示范县(点)的任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示范县(点)将向全国提供以科技为先导、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产供销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经验。具体要求是:

  1.提供组织农民建立专业服务组织,实行自我服务的经验;

  2.提供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系列化服务的经验;

  3.提供建立和发展商品生产基地的经验;

  4.提供以同农民联营、为农民代销为主要经营形式和因品种、因地制宜搞活农产品流通的经验;

  5.提供运用科学技术,持续、稳定发展名、特、优、新产品,并不断提高市场商品占有量比重,不断增加社会有效供给的经验。

  三、示范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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