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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商业专业法规的学习效果,各地在制定普法计划时,一定要提出考核验收的具体要求。可从以下十五个与商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选择十个作为必考的内容。即: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试行)、经济合同法、商标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试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价格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消防条例、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商业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规划》中所列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考核,可根据当地普法主管机关的部署和本单位的实际需要予以安排;对虽未列入考核范围,但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关系密切的,也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二、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开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