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关于重新印发《商业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并请做好“二五”普法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09 浏览 29472 次

  三、普法内容

  总体安排以宪法为核心,以与商业有关的专业法规为重点。考虑到商业部门的特点,即从经营业务上,分为商业、粮食、供销社三大系统,而且各个系统又隶属许多性质不同的行业;从商业组织上,分为商业行政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商业企业、事业单位;从业务职能上,分为许多不同的专业工种。为了使普法教育更有针对性,必须按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来安排普法教育的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四、步骤

  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从一九九一开始,到一九九五年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一九九一年底完成。在这个阶段中主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和本规划的要求,各省级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简称商业主管部门,下同)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普法的具体计划,并报当地政府普法主管机关和商业部备案;

  2.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关于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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