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1月11日第7号
发布时间 2014-11-01 浏览 22639 次
嘉荷池青牌、莲泗荡牌、麟溪牌)、嘉善锦乡黄桃(锦雪牌)、乌镇酱卤禽类制品(三珍斋牌)、临海蟠毫茶叶(临海蟠毫牌)、羊岩勾青茶叶(羊岩山牌)、景宁泡笋(南野牌)、兰溪小萝卜、山下湖淡水珍珠及珍珠饰品(山下湖牌、千足牌)、绍兴麻鸭(鸭q牌)生产企业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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