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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自2005年12月1日起,凡发现10类食品生产者仍无证生产销售的,坚决依法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挨户上门宣传。要在最后期限内,对专项调查档案中未申请领证的企业,逐个进厂入户进行宣传动员,确保不漏一户。
(二)争取广泛支持。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申请领证情况,积极协调卫生、工商等部门对销售无证食品进行联合检查,并主动上门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依法查处,严格监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以企业专项调查结果和总局公布的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