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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部门要对结构调整进行有效的引导和服务,防止行政命令和放任自流两种倾向,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组织和指导结构调整,把工作重点放在落实政策、搞好规划、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和产销衔接上。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户生产经营自主权,帮助农民解决在结构调整中面临的缺信息、缺品种、缺技术、缺资金等实际困难,化解和降低结构调整的风险,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有条不紊地进行调整。
二、实施龙头带动战略,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推进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和引导,组织制定农业产业化“十五”发展规划和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明确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加大对省级百家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重点扶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