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7 浏览 25893 次
兽药、渔药、添加剂、重金属等农业投入品;大力推广无毒、低毒的生物农药和有机农药等,降低残留,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在监督管理方面,初步形成覆盖全省、上下贯通、有效运行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经过3—5年努力,全省制定和实施粮油、蔬菜、干水果、茶叶、畜禽蛋奶、蜂产品、水产品、食用菌、食用笋、花卉等十大类主导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基本实现“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使全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有明显提高。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主要措施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要坚持先易后难,注重基础,突出重点,配套推进。当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制定农业标准。省质量技监部门要协同农业、林业、渔业、环保等有关主管部门,加快制定农业标准体系规划。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与地方标准相配套,坚持“技术标准与产品质量标准并重,品种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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